针对业主(业主代表) 大会的职责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的,决定物业重大管理事务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当业主人数较多时,可以按比例推选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是由业主大会从全体中选举产生,经政府批准成立的代表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