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办理离婚时,有可能存在双方共同欠下的债务,但是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针对如何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离婚案件中可按照如下方式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根据该债务是否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如果借贷是夫妻共同商议所为,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该债务是否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若是前述用途,即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