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期限限定为20天,需要延期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10天,检验鉴定后车辆立即放行,这期间不能收取事故预交金。所以最长是30天。 2、提车需要该车辆行驶证证件持有人进行提车。 交通事故车辆的暂扣规定 (1)公安机关根据检验或者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立即归还。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扣留交通事故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也不准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和货物。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当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暂扣的车辆一律存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当事人的其他证件在查验登记后,应当当场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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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交警队出于收集证据并检验的必要,有权利扣留车辆20个工作日,但是要说明的是提前处理完毕也可以,比如三天,五天。其次,调查完毕后给双方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结果无异议的,五日内无条件向你发还车辆,不需要对方同意。第三,对方不同意放车的,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法院变更扣押手续继续扣押,时限为一年。第四,人民法院保全车辆后,你直接向受理此案的法院提供反担保,将车提出。然后和对方进入诉讼程序。最后,诉讼后保险公司将在其保险范围内直接向对方支付相关费用,不用你预交。提示:如果调解要求保险公司参加,尽量不要达成双方协议,否则保险公司很可能不予支付,因为交强险其实没有报销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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