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户口不在迁出地会不会征收社会抚养费?

2023-04-25 17:09:48
推荐答案

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25 回复

专业分析:

户口不在居住地,超生后居住地的计生部门,是有权对行为人进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四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第五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展开更多

针对户口不在迁出地会不会征收社会抚养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 2、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对于三胎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