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就涉嫌犯罪,取保候审后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判实刑就会坐牢。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针对我管辖范围内了丢了东西,让我取保候审了。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港满,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当事人是累犯,派出所给取保候审,可能是因为案件仍然在侦查阶段,同时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累犯严格是不可以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得较为明确,有以下几点: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因有累犯嫌疑的人采取取保候审很难保证“不致危害社会”,所以对有累犯嫌疑的人不应该适用取保候审。 当然这也要看具体是什么罪行,犯罪的严重程度,采取取保候审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等因素。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