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名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的基本人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为你说情况不具体,报社的行为显然已经对依法享有的名誉权构成了侵害。你依法享有请求侵权人赔偿的权利。这主要还要看,对你造成的影响。
针对报社侵犯名誉权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法律规定,名誉权受到侵犯,当事人可以请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可以请求侵权人更正或者删除侵权信息;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权。
侵害名誉权的,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在侵害名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如果造成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如侵权人拒不承担责任,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