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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保证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2023-05-23 09: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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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23 回复

专业分析: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首先你要弄清楚你的保证是哪一种,如果当时没有约定,只是单纯写了保证人某某某,那么根据“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就是连带保证。由于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什么时候还款,那么你的保证期间应该是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开始计算,向后计算六个月,如果债权人是在这段时间要求你承担保证责任的,那就没有超出担保期,如果超出这个时间才向你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就已经超出了保证期间,你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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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盛楠律师

北京潞丰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款合同,自债权人主张债权,宽展期结束之日起算,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三年。但债权人一直不主张债权的,自债的关系成立之日起算,适用二十年的最长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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