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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费用的计算方式

2023-05-23 14: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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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23 回复

专业分析:

按照起诉的金额,根据以下规定,计算应当交纳的诉讼费。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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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借款人和出借人根据自愿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即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36%,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 2、如果没有约定利息,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3、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

章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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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按撤诉处理。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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