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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精神损害赔偿

2023-03-03 15: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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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3 回复

专业分析: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由于婚外同居引起精神损害赔偿应该把握以下几点: 1、本身婚姻合法。只有合法的婚姻才受法律保护。 2、必须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3、必须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同居。 4、赔偿主体只能是婚姻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方,婚外第三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5、必须以离婚为前提。不要求离婚仅起诉精神赔偿或虽起诉离婚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 6、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离婚诉讼时未提出,离婚后再行单独起诉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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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如果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则构成重婚同居;对犯重婚罪的,由人民法院判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概念:一般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情况,即可认定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且如果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则构成重婚同居,对犯重婚罪的,由人民法院判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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