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协议离婚,民政局工作人员一般会对双方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查问,若没有问题便会围绕着为什么离婚这个话题展开,核实离婚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愿。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一起去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等材料,经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意愿及离婚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后,满足离婚条件的,会予以离婚,给予双方离婚证。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份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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