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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共同房产如何处理?

2023-02-20 17: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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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20 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住房是婚姻期间取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住房产权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半权益。 夫妻俩离婚时,可以一起协议住房的归属。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得到住房一方给与对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没有还清的贷款属于得到住房一方个人债务。以后贷款还清,放弃产权一方需要无条件配合对方办理住房析产过户。当然,如果住房无贷款问题,可以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直接去房管部门现在就办理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 双方需要把达成的分割住房方法协议写入离婚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一式三份,离婚当事人各持有一份,另一份存档民政局。 这份协议在离婚证领取的那一刻起合法生效。 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凭这份离婚协议依法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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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则离婚后依约定处理共同财产;没有约定的,则可以采取协商分割的方式或者法院判决的方式分割财产。 如果由法院判决的,原则上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判决均等分割;但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也可以判决不均等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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