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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的程序需要什么条件

2022-06-27 19: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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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27 回复

专业分析:

公司股份转让需具备的条件可借鉴有限公司股份需要具备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公司具有封闭性的特点,公司的成立、发展有赖于股东良好的合作关系,股东可在转让其股份时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这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出资是不相同的,比如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在交易中心任意出售自己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份或出资时,应当:首先应当在公司的股东之间进行。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一种限制手段,目的是保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稳定和良好合作关系。我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在同等条件下实现。我国公司法“同等条件”是指同样的价格条件下,股东有权优先购买。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构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种程序上的规定并不是限制股份的转让,而是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所以股东向外转让股份必须经以下步骤: A、欲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向其他股东递交《股份转让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列明受让人名称、转让股份份数、拟转让价格、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特别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应当是一段合理的期间,时间长度应当能让其他股东召开股东会议并筹集相应的购买资金。 B、其他股东应在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内召开股东会议进行表决,以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C、决定购买的股东应在表决后的有效时间内出资购买,股东表示购买但又迟迟不出资购买导致已过优先购买有效期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D、其他股东不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股东会议但没有股东愿意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可以对外转让其股份。股份的过户:股东确定了受让方后,受让方支付相应的股份价金,如果该受让方是股东以外的其他人的,转让的实际价金应当是不低于股份转让申请书上拟定的价格,如果低于该拟定的价金,等于其他股东还可以实行优先购买权,股东必须就新的价格重新征求其他股东的购买意见才能对外转让,股东应当配合受让方办理股权的权属和权能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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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 一、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进行评估、验资。 五、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 六、向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需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七、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八、需要召开新股东会会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九、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的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并修改公司章程。 十、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程序有: 1、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转让股权后,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3、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4、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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