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离婚中,不仅应当对离婚财产分割作出约定,同时也应当注意离婚协议书中的兜底条款。 经常有人咨询离婚后发现原来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公平,或是对方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想重分或是再分财产。通常来说,如果协议书里有“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的兜底条款,再想推翻原离婚协议要求重新分割或是再次分割就很难了。如果离婚协议书里有“双方其他财产无争议”这样的兜底条款,那还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对方隐瞒了较大数量的财产,我个人认为无论从公平角度还是从当事人本意上讲,还是可诉的。如果离婚协议书里没有兜底条款,那除了已经分割的部分外,对于没有处分的部分完全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具体到实践中,用不用兜底条款,用什么样的兜底条款,那就要因人因事去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表达形式了。
针对离婚协议书中写的财产分配不公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协议上写的财产分配算数的。但必须满足法定条件,并经过法定程序。即当事人依法订立的离婚协议,必须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时,该协议才生效。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配的写法是: 一、开头部分,写明当事人的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住址、联系电话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二、主体部分: 1.写明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2.写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支付抚养费的方式,行使探望权的方式; 3.写明共同债务和共同财产的分割事宜; 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情况,包括存款、房产以及其他财产,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以及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具体分割,如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等; 4.写明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三、结尾部分,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协议订立日期。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