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喝酒被撞没有责任,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道路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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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喝死了一桌人需要负什么责任,这个要看具体的情节,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大多数情况之下应当由饮酒人自行自负损失。但如果亲朋好友在共同饮酒的过程中存在以下的情节,则共同饮酒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下列四种劝酒情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带有强迫性质的劝酒,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之下,仍然劝酒的行为; 2、在知道受害人不能喝酒的情形下劝酒的,比如知道受害人身体有疾病不能饮酒,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没有把醉酒的人安全护送回家,在饮酒者已失去或者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者安全送回家中; 4、未劝阻酒后驾车并且出现损害的。在醉酒者神志不清之下不劝阻开车的,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这四种情形就是负连带责任的情况。
喝醉酒并不是我国故意伤害的免责事由,因此喝醉酒打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依旧承担责任。喝醉酒打人并不类似与精神病或者非完全民事主体,喝酒是本人可以控制的行为,喝醉视为本人有意喝多,因此喝醉酒打人有责任,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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