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破产企业的债务清偿顺序是如何确定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债务的清偿顺序的确定: 1、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4、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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