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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三条等法律规定,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有以下这些手续: (一)首先需要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三)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四)上述文件签署后向税务部门交纳相关税款,再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办理流程有: 1、股东依法转让股权,记名股票以背书方式转让,无记名股票交付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2、记名股票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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