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的处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精含量20mg~40mg/100ml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暂扣1-2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酒精含量60mg~80mg/100ml或一年内因饮酒后驾车第二次被处罚的,暂扣3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酒精含量80mg~100mg/100ml或醉驾机动车未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酒精含量大于100mg/100ml或醉驾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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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与酒驾的处罚规定有下列内容: 1、当事人酒驾的,应当对其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 2、当事人醉驾的,应当对其处吊销驾照等行政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等刑事处罚。
醉驾罚款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吊销驾驶证五年,处拘役。且如果机动车驾驶人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应当吊销驾驶证十年时间。并且驾驶人在十年后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得再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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