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面谈详情帮你朋友辩护维权。人数、次数等都有关系。现在不晚。尽快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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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的判刑:对行为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则对行为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量刑规定是: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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