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 根据现施行的《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2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26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针对所以父亲在购房合同上写得是自己的名字。2011年4月父亲再婚,也就是我爸现在的房子是否我父母共有财产。,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虽然房产登记在你母亲名下,但该房应定性为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应当先行分割夫妻二人财产,及房屋价值的一半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另一半没有遗嘱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顺序有:父亲的配偶、父亲的子女和父亲的父母。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全给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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