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长和董事长的关系有: (1)两者都是公司重要的组织机构中的成员,对公司负责并且维护公司的利益; (2)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而董事长的选举办法,由公司章程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会的职责有: 1、召开股东会会议,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制定公司的各种方案、经营计划; 4、决定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制定管理制度; 5、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