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赔偿的时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错误,但是当时没注意到,签字盖章了,是可以修改的,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社保部门进行更正的。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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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的一次性赔偿,是指企业员工因公受伤后,国家除了工伤津贴、医疗费、生活护理费外,额外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依据因公受伤情况,分为十级。各省市经济发展不一,其订立的补助标准也不同。以广东省为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十级至一级,分别一次性补助7个月至最高27个月工资为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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