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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四年,男方性无能,女方要求离婚,男方要求赔偿。女方不同意,可以起诉吗?

2018-06-07 09: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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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06-07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不同情况: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婚精神赔偿如何适用 (一)重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夫妻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当然构成重婚,夫妻一方虽未经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的同样构成重婚。重婚是对一夫一妻制的最严重破坏,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夫妻另一方因此理应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新《婚姻法》将重婚列入损害赔偿的事由中,要求责任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对重婚者重婚行为的处罚。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有配偶者不论以何种名义与他人同居,均应纳入此处所称同居之列。有配偶者负有与配偶对方共同生活的义务,即使因某种正当理由免除同居,在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前,均不得与他人同居。否则行为构成违法。因此,已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对婚姻义务的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并导致离婚,则行为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虐待是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严重侵犯,夫妻一方有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虐待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样,夫妻一方有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无过错方同样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新婚姻法的这一规定,从法律上界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只有具备其中之一情形的,无过错方才可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否则无过错方不可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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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女方在起诉离婚时,男方存在法定过错,并且女方无过错的,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女方在离婚时,要求男方进行赔偿的,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个是男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个是女方不存在法定过错,只有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男方才需要向女方支付赔偿。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是否能要求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若因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之一而导致夫妻双方离婚,则无过错方可要求对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则若男方起诉离婚,存在上述情形且女方为无过错方,则女方有权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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