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发生赔偿应如何计算的项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发生交通事故,请侵权人需要赔偿: 1、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护理费; 2、造成残疾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后续恢复治理的费用; 3、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计算: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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