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为16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4个月;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70%;六级伤残的,为60%。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3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的,为25个月。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待遇。 需要提醒的是,各地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针对工伤鉴定五级伤残和六级伤残能享受什么待遇,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伤五至六级伤残享受的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评残后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医疗费;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费;工伤复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享受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