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针对离婚时财产分割是否需要办理财产保全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的手续可能有: 1、向法院提交申请财产保全书。 2、当事人可以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 3、法院受理财产保全后30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财产保全的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财产保全需要的手续: 1、申请人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保全申请。 2、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愿意提供担保的,法院依法驳回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 3、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