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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对于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

2023-02-25 10: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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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25 回复

专业分析:

孩子两周岁之前一般由女方抚养,除非有法律规定的事实。孩子两周岁以后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孩子在十周岁以后,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同时,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了法律规定的其他几种情况外,离婚的话一般一人一半。如果他存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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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权应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以及尊重未成年子女真实意愿的原则。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如果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法定处理方法是: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二)2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方生活; (三)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的子女,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子女归哪一方抚养,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本着照顾子女利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四)对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决定。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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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共同抚养孩子的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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