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购房后与银行有债务关系,但未能履行,称之为住房贷款违约。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一、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六、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七、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针对购房子为什么与银行有债务关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存钱给银行是债权债务关系。银行是债务人,客户是债权人,客户到银行填写开户申请书,向银行提出建立合同关系的要约;银行为客户开户是对客户要约的承诺。
子公司欠债与母公司无关。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其一切后果包括财产责任均完全由自己承受。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