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这样的人离婚不能用协议方式,而必须通过诉讼让法院来解决。那么,法院是否可以在无民事行为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人的法定代理人的申请下,在双方当事人自由的情况下出具民事调解书呢根据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之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这种情况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法定代理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对私权利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因此根据上述两条规定,笔者认为法院可以出具民事调解书。
针对植物人的婚姻状况可以由法院法官调解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婚姻状况属于个人隐私,属于不公开的情况; 2、立案回执仅仅是法院受理案件的凭证,民政机关一般不会给予查询; 3、在我国法律尚未赋予个人在民事诉讼中调查取证的权力,何况还涉及个人隐私。结婚登记是取得合法婚姻形式的必要条件。经过登记等手续,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因此结婚登记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结婚作为男女双方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当事人不得任意而为。
可以。变更婚姻状况可以带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本来就不是即时更新的,可以不改,婚姻状况以民政局的登记为准,并不是看户口本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