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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基本程序是什么?如何进行?

2022-06-16 19: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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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16 回复

专业分析:

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工伤发生后,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工伤认定的基本程序有申请登记,审核,受理调查核实,行政决定,送达。一、申请登记(一)申请人(二)申请时间(三)申请材料二、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1、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2、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三、受理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2、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四、调查核实1、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2、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五、行政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六、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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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工伤认定的基本程序如下:1、申请工伤认定材料;2、提交材料;3、相关部门决定是否受理;4、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及所需材料百科;5、当事人举证;6、作出工伤认定决定;7、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双方,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提交申请:工伤认定工作由参保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2、是否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表》后,认为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工伤认定补正材料通知书》。决定受理的,下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送达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决定不予受理的,下达《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之诉权。 3、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应制作《工伤认定决定书》,在20个工作日内分别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5、发放证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110级伤残者,由负责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工伤证》,交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人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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