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到期不迁户口,法院无权强制执行: 根据1958年1月9日施行且至今仍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法院不会受理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公安机关也无权强制要求原房主将户口迁出。故如原房主拒绝配合,则从法律上目前并无有效措施迫使原房主迁出户口。因此,针对二手房户口问题,买卖双方一定要协调好。
针对买卖二手房房东不迁出户口,买卖双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其父母户口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如果所在地有限购政策的,如果不是本地户口,买房可能会受到限制,而购买二手房后,如果原房主没有迁出户口的,也会影响购买者落户。
对于卖方不迁出户口的,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双方通过协商意见不一致的,买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以迁入居所为主要目的的买房人,可以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出卖人因特殊原因不能迁出户口的,买受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否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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