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3、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4、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5、护理费:一般都是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日期计算:法院认可的数额为50元/天到60元/天。6、交通费:根据诊疗时间、就医和鉴定地点、通常乘坐标准等确定,有票据的根据票据来,没有票据的,一般都是法院酌定几百元;7、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鉴定意见书上来确定。每天的误工费,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确定;8、精神损害抚慰金:湖北省的最高标准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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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明细: 1、首先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除此之外,还有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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