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二)客体条件: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三)形式条件。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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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侦查期满后未移送的案件如何处理:立案侦查期满后未移送的案件应该视情况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不过,在没有被人民检察院逮捕之前,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期限根本就没有规定,题中的立案侦查期满应该是建立在人民检察院已经逮捕之后的。正常情况下,在侦查期满后应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
首先,刑事案件是否立案不能在互联网上查询,因为刑事案件属于保密范围,只有公安局内网才可以查询,而个人是无法使用公安局内网。所以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了解案件情况。法律规定根据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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