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则上讲,法院在采纳证据的前,必须依法核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就该问题而言,由于案件已经形成判决。那么,提问者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针对离婚诉讼如何证据法院采纳,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起诉离婚应向法院提供的证据: 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 3、子女情况的证明。 4、财产、经济状况的证明等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