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房产买卖合同更名是可以的。在我国法律中,对更名的程序有着明确规定 1、首先,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2、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 3、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其次,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先要撤销合同,并且原合同撤销之后,您要再次签订合同重新备案,这样是可以的。结合上文,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是可以更名的,但其更名是存在风险的。为了避免因购房合同更名而引起的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本人在办理购房合同更名手续前,建议最好与开发商沟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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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契约出卖人非本人签名是不一定有效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代签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获得实际出卖人的授权的,是有效的。但如果代签人未获得授权的,则经实际出卖人追认后,买卖契约有效;如果不予追认的,买卖契约无效。
符合以下条件即有效: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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