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土地证:1、房地产权证办好后,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2、以下是基本流程和所需材料:首先须由小区原开发建设单位携该小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证、地形图等资料办理土地分割备案登记手续。土地分割备案登记后,再由住户或原开发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到受理处现场办理所住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1、个人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一份,原件交验)。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交验)。3、建筑物所在地勘测定界图(原件两份)(向土地原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索取)。4、分割宗地情况申报调查表(复印件)(向土地原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索取)。5、属二手房交易的,需提供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房地产交易合同、契税发票等。6、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7、现场填写个人城镇住房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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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土地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市土地勘测规划队申请地籍测绘,规划队到现场测量并联系国土资源局内部科室进行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等工作,在接到申请后的12个工作日后将相关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对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后开具土地测绘联系单。 2、申请人取得测绘联系单后持房产证、身份证、测绘联系单、缴费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市政府行政服务核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土地使用证,由工作人员统一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3、受理后,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收件单,交给申请人,自受理之日起有效工作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 4、有房产证同时有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交易的,在房管局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之后凭过户后的房产证和原户主土地使用证申请换发土地使用证。
按以下流程办理房产土地证: 1、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等相关资料申请地籍测绘; 2、取得测绘联系单后,持房产证、身份证、测绘联系单等相关资料申请土地使用证; 3、受理后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4、有房产证同时有土地使用证的,在房管局直接办理过户,之后凭房产证与原土地使用证申请换发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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