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叫保释金!叫取保候审保证金!必须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针对取保候审能提取保证金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取保候审保证金缴纳方式是由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一般不是缴纳现金的。取保候审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的。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