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要求进行地下管线建设的,由规划土地监察机构责令停止建设,依法予以处理。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造成市政公用设施损坏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修复、赔偿责任。发现有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中未标明的地下管线,经规划国土部门查明权属单位并确认属于违反规划设计要求敷设地下管线的,由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依法予以处理。相关改正、拆除的费用,由地下管线权属单位承担。
针对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