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诉讼当庭后可以撤诉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进行离婚诉讼后,在宣判前,可以撤诉,撤诉是原告对自己诉权的处分,为法律所允许。 在程序上,撤诉时原告需要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法院审查后,认定没有涉及侵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作出撤诉裁定书。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诉的条件是: (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二)申请撤诉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三)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四)申请撤诉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在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中,没有出现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根据我国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申请撤诉须符合如下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撤诉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因此,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符合上述条件的,法院一般会裁定准许撤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