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同居关系双方感情破裂时,该如何解除同居关系呢? 根据不同的情况,我们做以下分析: 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 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3、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 4、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 5、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向人民法院起诉; 6、因同居关系所产生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 7、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等形式确定赔偿金,一方起诉主张另一方支付该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针对同居间感情破裂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夫妻间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算作是夫妻感情破裂: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一方有赌博、吸毒等屡教不改的恶习;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案件过程中,只要夫妻有上述情形,就可以认定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对二人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应当依法判决二人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通过如下情形认定:满足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之一,即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