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办理情况有哪些:新生迁入户口 1.新生可自愿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将户口迁移到学校; 2.新生报到时凭《入学通知书》和学杂费交费收据到保卫处报到点交户口迁移证,每生交身份证办证费20元; 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 4.依保卫处通知统一由各学院或各班班长到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新身份证; 5.领取新证必须交回旧身份证。转学学生迁入户口 1.转学报到时到保卫处户籍室交户口迁移证,交身份证办证费20元; 2.交省教育厅的转学证明; 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 4.听通知到保卫处户籍室凭旧身份证领取新身份证。毕业、退学、转学迁出户口 1.毕业生凭派遣证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退学、转学凭教务处的退学证明或教育厅的转学证明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由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经学生处批准缓迁户口的可暂时不迁出户口,免费代保管2年; 4.办理迁移证交工本费4元。学校集体户口转为家庭户口 1.到保卫处户籍室借集体户口簿; 2.向保健路派出所出示身份证、迁入地户口簿、住房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公房租用证或单位分房证明); 3.提供迁入落户的详细地址; 4.其它依相关规定办理。补办户口迁移证 1.交户口迁移证丢失的情况说明和书面补办申请; 2.学校出具何人何时何因迁往何地的证明; 3.已经报案的要出具丢失迁移证的报案证明; 4.往届毕业生必须出具迁往地派出所未上户的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存根的复印件; 5.户口迁移证存根在迁出地的公安机关查找;6.学校保卫处不办理补办户口迁移证的手续,必须自己凭以上证明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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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向户口迁移办理处提出自己的书面申请,然后要通过户口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若是符合迁移条件。就可以上报给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过后再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2、凭借自己的《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来的户口所在地下户,再由迁出地的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3、最后由《准予迁入证明》以及迁出地派出所通过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进行上户即可。
1、开户籍证明 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有的派出所会要求当事人到村里开迁移证明后才岀具户籍证明。 2、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 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和户口本、户籍证明及表明迁入原因的材料(比如房迁的话,需要房产证)到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室申请迁入。 3、开具准迁证明 到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入,迁入地派出所审查后,会开具准许迁入证明,即准迁证。 4、开具迁移证 持身份证、户口本和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5、去村委会开具迁移证明 办理迁移证时,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到村委会开具迁移证明。 6、办理落户手续 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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