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没有结婚证可以跟着女方起诉离婚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你好,关于女方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吗,有以下几种:对解除同居关系案件的处理,最核心的问题不在于同居关系本身该不该解除,而在于应当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来解决财产纠纷。当事人起诉后,系根据民法中关于共有关系财产分割的原理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仅供参考)
可以起诉离婚,在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起诉应当提供基本证据材料,您起诉离婚应当提供相应婚姻关系证明材料,若结婚证丢失,您可以申请补办结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领结婚证、离婚证应当交纳工本费。 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并公布。 当然,您也可以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打印婚姻关系证明,以证明存在婚姻关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