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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买卖违约金问题

2019-04-27 2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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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涛律师

2019-04-27 回复

专业分析:

关于二手房买卖违约金问题: 如果你们双方就合同的履行问题约定了违约金,这样的话,你是应该给付违约金的,但是根据新的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30%的可以认定是违约金过高,以此规定,你是不需要支付很高的违约金,如果卖方不同意,你可以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申请法院予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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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违约金的比例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然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也可以请求予以增加。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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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适用一般合同解除的情形,首先可以协商一致解除买卖合同,另外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买卖合同,如果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在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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