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裁决书和公证债权文书等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并不在其中。因此,离婚协议书并不当然的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需要通过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认可该离婚协议书的,才具备强制执行力。 因此,当双方为此而发生争议的时候,一方当事人只能诉诸于法律,而协议书上的内容也不是完全会被法院认可,一旦一方反悔,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离婚,就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扣押,拍卖等手段来强制执行。
针对离婚协议当事人可以拒绝另一方反悔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协议离婚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了,不可以就解除婚姻关系反悔,但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反悔要求重新分割。 但《民法典》实施以后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也就是说如果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三十天内可以反悔,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在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反悔,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如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