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并逃逸,到底是定交通肇事罪还是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视具体的案情而定。同时,根据《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应依法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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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及以上的,属于醉驾,即醉酒驾驶机动车,此时当事人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我国《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属于危险驾驶罪,当事人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有醉酒驾驶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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