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作的处分,在他死后才予执行,故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①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以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②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 ③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 ④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
针对死者生前所做的遗嘱必须在死后使用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要看遗嘱是否生效。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当事人并不是只能在本地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公证可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所在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