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家庭暴力的离婚诉讼怎么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因家庭暴力而提起离婚诉讼的,起诉状可以这样写:1、原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3、原告去请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存在家庭暴力的事实,以及离婚请求所依据的理由;4、原告应当提供家庭暴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必须告知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实施家庭暴力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关于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 换言之,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如果法院一旦认定了另外一方存在着家庭暴力行为,并且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均应当准予双方离婚。 因为家庭暴力而申请离婚,除了提交一方起诉离婚所需要的基本材料之外,还需要就另外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关于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家庭暴力发生过程当中的录音录像以及受伤的照片。 第二、因为遭受家庭暴力就医的相关材料。 第三、因遭受家庭暴力而报警求助的相关材料,具体可以包括报警回执、报警笔录,警方出具的告诫书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等。 第四、相关人员和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五、施暴方作出的道歉承诺以及保证书等自认材料。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在起诉离婚的过程当中,仍然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有遭受暴力的危险的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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