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协议书签字了一定要去民政局去办理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签了离婚协议要去民政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婚姻关系还并未解除,离婚协议也并未生效。 夫妻双方应携带离婚协议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在三十日离婚冷静期过后,再去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民政局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会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解除,离婚协议发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丢了去民政局补办。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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