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发生医疗费纠纷: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针对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有没有事故医疗纠纷,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处理是没有时限的,一般都是当场处理,然后10天左右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是指因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医疗机构有向患方赔偿的责任但拒绝赔偿或者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患方与医疗机构发生了纠纷。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