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福建省计划生育法规定的再生育子女条件是什么

2022-03-10 18:00:40
推荐答案

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0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已有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二)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且已丧失生育能力;(三)女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妹,男方到女方家结婚落户,赡养女方父母;(四)夫妻双方定居在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五十人以下,人均耕地二亩以上或者人均山林地三十亩以上的乡;(五)只有一个女孩。夫妻双方均为渔民,或者夫妻一方连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现仍在井下采掘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参照前款第(五)项规定执行。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以上规定之一,您可以生育二胎。

展开更多

针对福建省计划生育法规定的再生育子女条件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女性职工在怀孕后,或者是流产、计划生育手术前,由自己所在的单位工作人员,带着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的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就给签发医疗证; 3、女职工在产假满30天时间内,要由自己单位的工作人员带着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经过审核之后,就可以支付生育医疗费还有生育津贴了。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