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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申请国家赔偿的项目

2023-08-08 15: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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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08 回复

专业分析:

行政处罚申请国家赔偿的项目包括: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 造成身体伤害的: 医疗费; 护理费; 误工费;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医疗费; 护理费; 误工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 康复费; 抚养费; 扶养费; 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 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 抚养费; 扶养费; 生活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 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 直接损失赔偿; 间接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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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按下列标准赔偿: (1)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如同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但最高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3)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付至死亡时止; (4)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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